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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标准

今日上海网(jinrishanghai)今日上海报道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的小户型租赁住房。以下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的标准:

1. 申请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标准

- 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应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这里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 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提交材料

- 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件。

- 房屋情况查询结果:申请人房屋情况查询结果及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承诺。

- 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承诺:申请人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承诺。

3. 审核流程

- 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选择拟申请项目,填报申请人信息、上传申请资料后提交申请。

- 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住建部门受理。

- 审核:区级住建部门受理后,核查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在接到补正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补正的视为放弃。审核完成后应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请注意,以上信息来源于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具体的标准和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差异。建议您联系当地的住建部门或访问相关的政府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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